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Privacy Policy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将保管顾客的个人信息视为最重要的责任与义务,并采取以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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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遵守法令公司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以及其他有关的法令,务必万全保护每位顾客重要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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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情報利用目的本公司取得顾客个人信息只运用在以下方面。 若并非运用在以下方面,在取得顾客的个人信息时,必定会事先向客人说明使用的目的。
- 国际航空货物运送、货物查件、通关、帐户管理及请款、信息管理及技术上的支持、电商交易等为了能够提供给顾客更迅速、确实地的服务,而取得的个人信息
- 为了开发、运用、介绍、管理等原因(透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各种直接媒介,以及为了提高服务的问卷调查和邮件等。)
- 系统地搜集、分析个人信息,并将个人信息加工成无法判别或特定的统计资料。
- 为了对应顾客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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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公开个人信息我们绝对不会不经过顾客的同意,擅自将您的个人情报提供给第三者(业务委托方及本公司关联企业除外)。然以下几种情况不包括在内。
- 已取得客户的同意
- 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情形
- 为了保护人的生命、身体及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同时又难以取得顾客的同意的情况
- 为了提高公众卫生以及推进儿童的健全成长等特殊的必要情况下,同时有难以取得顾客的同意的情况
- 在国家机关、地方公众团体或是受其委托者根据法令规定必须提供协助的情形,若需本人同意将会造成该事务难以实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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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确实管理本公司为了正确的管理信息,对员工进行彻底的教育,并在所有处理个人信息的部门设置管理责任者,要求务必做到客户的个人信息不外流。并努力防止个人信息被不适当的查看、丢失、破坏、篡改、泄漏。本公司为了正确的管理信息,对员工进行彻底的教育,并在所有处理个人信息的部门设置管理责任者,要求务必做到客户的个人信息不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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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委托方的管理本公司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有些情形下必须将个人情报交给业务委托方或是合作方。我们严选不会泄漏顾客个人情报的委托方,并要求委托方务必做好对于个人情报的管理、秘密保护、不泄漏客户的个人信息等,致力于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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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对客人公开信息本公司若被客户要求公开个人信息,仅对该客户本人公开该客户的个人信息。然后以下的情形不在此限。
- 该客户可能会危及第三者的生命、身体、财产安全等其他权利的情况下
- 可能会有对该个人信息处理事业者的业务实施上有巨大的障碍的情况下
- 他其他违法法令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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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人信息的修正、停止使用等本公司若接受顾客提出的关于删除、修正个人信息的要求,必定迅速的修正或删除。然而在停止使用时若需要其他多额的费用,或是难以停止的情况下,为了保护本人的权益下有其他必要的代替措施时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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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的咨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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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的修改本“个人信息保护方针”会因为保护客人的个人信息或是其他法令的变更而作修改,恕不事前告知。
以 上
2008年8月1日实施